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具有独立颁发普通大学专科毕业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四川省民族地区第一所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于著名的“航天城”、“春天栖息的城市”— 西昌市。学院师资力量强,现有专任教师310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82人,研究生以上学历90人,77.5%的专业课教师具有双师素质。学院开设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护理、高铁乘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财务管理、会计、电子商务、行政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等专业。学院设有护理专业实训室、车工实训车间、汽车检测与维修实训室等49个校内实训基地和80个校外实训基地。校园占地面积400余亩,现有教学行政用房16万平方米。学院图书馆现有纸质图书18万册,电子图书24万余册。在政府的支持下,学院正把校区建设成为AAA景区。
在锐意改革和不断进取中,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与普遍好评,社会声誉不断提升。为大力推进人才引进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扩充人才储备,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特此面向全社会招收相关优秀人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拥有海外留学经历和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4、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形象气质良好;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体检要求;
6、其他岗位要求详见《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人才需求一览表》(附件1),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采用学校自主聘用。 招聘岗位详见《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人才需求一览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教师为合同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购买相应社会保险;
2、学院提供带薪寒暑假、教工餐补、带薪培训、节假日福利等;
3、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
四、报名方法
1、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以下材料电子档以压缩形式发送至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人事处招聘邮箱(29251712@qq.com)。
邮箱主题请标注为:应聘岗位类别+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姓名。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表格,邮件主题及表格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邮件一旦送达,视为应聘者对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肃承诺。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需提供的电子版材料如下
(1)《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按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认真、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3)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3、资格初审
报考者通过邮箱提交报名材料后,资格初审合格者,人事处将以邮件形式通知报考者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
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应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
(1)《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原件)和《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其他证明材料(如职业技能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34-2892882
联系人:雷老师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五、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进入考核程序。采用专业试讲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报考者职业责任感、语言表达、教态、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运用、科研等方面的能力。可根据学科专业需要安排专业技能测试。
六、聘用
通过学院研究确定的拟录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及体检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
七、应聘须知
1、我院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代理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也不承担应聘者差旅费用;
2、招聘相关事宜及联系方式均以我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3、我院招聘程序为:本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讲)、笔试—体检—录用;
4、应聘人员须在收到笔试、面试邮件或电话通知后及时回复确认,学院不再另行通知。(填写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时务必保证个人邮箱可以正常使用);
5、应聘人员须诚实守信,对所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取消其应聘资格。
6、本次招聘活动所有解释权归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所有。
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20年9月14日